鞍山商标注册要注意这五大雷区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 鞍山优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鞍山商标注册要注意这五大雷区

鞍山商标注册要注意这五大雷区

作者:鞍山优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1-04-03 08:43:36

鞍山商标注册是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品牌标识,是企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任何企业在推广品牌时,都少不了商标的使用,因而商标注册是每个企业都要面对的问题。然而,商标注册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就算是经验丰富的专业代理人也无法保证商标百分百成功注册,对于第一次注册或者不了解注册的人,今天小编来讨论:商标注册,要注意这五大雷区!

(一)商标申请要趁早首先,商标申请就是争分夺秒的事情,其激烈程度不亚于市场竞争,是企业重要的知识产权战略之一。在我们国内,商标注册遵循在先原则,通常来说谁先提交申请商标就是谁的,因此那些大公司往往在确定品牌名称之后早早地就提交了商标申请,这就是商标占位。有可能你犹豫的那一秒,你想要的商标就与你无缘了,所以商标申请一定要趁早。

(二)商标查询要做好为保证商标注册成功率,商标查询是必须要做的前期准备工作之一。在申请商标之前,申请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商标查询,一旦发现有近似商标在先注册,就可能要对自己的商标进行调整,否则很有可能被驳回。

(三)商标动态要监控商标注册往往需要数月的时间,但是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后,申请人也不可以完全撒手不管,还要监控商标注册的动态,掌握商标注册的进度。若发生商标不予受理或驳回、异议等情况时,可以及时应对。当然,如果委托了代理机构办理,则可以省心一些。

(四)商标变更要办理商标变更即包括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也包括已经申请但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当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时,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尤其是已经拿到商标注册证书的企业,使用多年后变更了企业地址,往往容易忽视到商标局办理商标变更手续。如果不及时进行商标变更,就可能无法接收到商标局的信件通知,或造成其他损失。

(五)商标到期到续展商标续展也是极易被忽略的一项。因为商标的有效期长达10年,漫长的时间里,如果不关注商标情况,就可能会错过商标续展期。如果到期没有续展,商标最后会被注销。因此,如果还要继续使用商标,一定要记得办理续展手续。以上就是有关商标注册,要注意这五大雷区!商标代表了产品与服务的质量和信誉,能使消费者记住您的品牌。

我国巨大的市场给投资者提供了无限的商机,亦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注册商标,将使您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得到法律保障。商标保护不仅是打造品牌和占据市场的利器,更是企业创造利润的必要措施。

1、整体的专利转让,实施独占许可,所谓的转让专利的所有权,10年的自主产权。如专利权人(发明人)将整体专利转让给一个企业,在双方签订转让合同之后,发明人(专利权人)仅剩发明权。

2、专利实施排他许可,是一家企业买断该专利,仅专利权人与这个家企可以使用该项技术,不可以将该专利再次转让给第三方。

3、专利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权人授权于某个企业或个人生产该专利,亦可授权多家企业或个人。

近年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笔者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该类犯罪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罪名相对集中。涉及企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相对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类案件,一些不法制造商采用傍名牌、搭便车等不正当方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或采用与他人知名商标近似标识,混淆社会消费群体的主观判断,获取暴利。

二是共同犯罪比例攀升。涉及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往往具有社会化分工合作的特点,行为人为实施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往往相互之间分工合作,以夫妻、家族、同乡作为配对的作案方式较为突出,且由多人配合作案。其中还不乏中介掮客与被侵害知识产权的企业竞争对手合作,通过幕后操纵,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利益。

三是涉及领域日益广泛。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既涉及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如食品、酒水、药品、洗涤日化、文体用品、手表、服装、五金家电等,也包括建材、机械等生产领域。四是涉互联网犯罪凸显。一些犯罪分子借助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计算机软件,或利用网络技术运用外挂服务器、云平台、深度链接等犯罪手段,实施知识产权犯罪,技术含量高,隐蔽性强,链条化、网络化和跨区域化更为突出。

为切实惩治防范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检察机关采取了持续严厉打击恶意侵权、反复侵权等类型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重点查办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案件。通过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多种监督方式,对涉及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类案件加强法律监督,成效明显,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高发的态势。

但是,由于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刑罚整体水平偏低,而办案周期却整体偏长;加之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的违法成本较低,刑罚尤其是主刑未发挥应有的威慑作用,不能给行为人带来足够的金钱剥夺之苦,故刑法期望达到的预防犯罪效果不明显。此外,目前虽然对该类犯罪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由于没有设置一定的额度,导致司法实践中因为缺乏相对具体的量化标准而影响可操作性。

对此,笔者认为,可以运用恢复性司法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难题。一方面,随着社会发展,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不断增大,犯罪手段不断升级,给刑事处罚带来很大压力;同时由于刑事手段的介入,被告人受到刑事制裁后赔偿积极性大为降低。在此情况下,引入恢复性司法方式解决此类问题,可通过沟通谈判,大大降低司法查处该类犯罪的成本和难度,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恢复性司法解决问题,还能促使犯罪人充分认识到犯罪行为给被害人带来的损害,谈判结果直接关系到是否受到刑事制裁,可以大大提高犯罪人赔偿的积极性,被害人得到赔偿的可能性也因此得以增加,故恢复性司法可带来普通刑事制裁所达不到的效果,有利于圆满解决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符合法律正义的要求。

另一方面,将恢复性司法引入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惩罚机制中,由赔偿主导惩罚,和解主导冲突,减少打击成本,可以使得公正和效率这两个法律最难调和的价值得以共同实现。再一方面,在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犯罪处罚中引入恢复性司法将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和解更多体现了当事人的意志,有利于矛盾的协商解决。同时,在执行中犯罪人会主动履行赔偿义务,被害人的权利可以得到更好救济,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也能快速恢复。

需要注意的是,适用恢复性司法方式应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对此,可以在总结近年来办理侵犯企业知识产权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基础上,抽调干警成立知识产权案件专业化办案组,专门负责此类案件办理和监督。围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到位、法院判决是否最终得到认可等三个方面,评判案件成效。当然,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对于司法解释规定一般不适用缓刑情形的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应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不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依法追究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应积极配合法院综合运用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判处罚金刑、责令赔偿损失、禁止从事相关职业等惩治手段,从源头上剥夺行为人的再侵权能力和条件,消除再侵权的危险,提升刑罚威慑力。

 

版权所有:鞍山优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