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西区个人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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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西区个人商标续展代理机构可靠吗?

作者:鞍山优鑫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11 08:14:36

怎样申请企业商标,具体流程是什么?提到商标,可能企业者对它并不陌生,商标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价值,一提到企业品牌用户就能想到企业的产品与服务,这就是商标的意义所在,如果有人问我,想要注册商标,要去哪里办理?实际上鞍山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以不同身份申请,可选择的办理途径有所不同。

一、如果您是国内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1)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理、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2)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3)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二、如果您是国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商标注册(1)是自行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办理、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2)是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3)注册账户,通过网上申请系统提交商标注册申请。

三、如果您是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在中国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除外)。

四、香港(澳门/台湾)公司申请商标注册在大陆没有营业所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企业在大陆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五、港澳台居民商标注册在哪里办理港澳台居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应委托依法设立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港澳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台湾居民,可以自行办理。商标注册可在国家商标局办理,也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

虽然商标注册都是在办理,但如果您对商标申请程序不是很清楚建议您还是委托代理机构为您办理,因为作为商标代理机构,他们具有更专业的办理优势,并且能为您节省不必要的时间,降低注册风险,提高注册成功率。

1、实用新型专利的定义。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

2、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是10年,从申请日开始计算,过期后不再提供专利法律保护。

3、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不同之处。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较发明低,原来都称为小发明小创造,但实用性较强。

辛苦设计的商标在申请注册时却遭遇驳回?想必你的心情一定很郁闷。那么,你是否知道你的商标是因为什么原因被驳回?我们该如何避免鞍山商标注册被驳回?下面,小编就带你了解一下关于商标驳回那些事。

如何避免商标注册驳回:

1、事先进行商标查询商标入网以后,查询商标已经很方便了,在中国商标网上的商标查询中即可对商标进行查询。在开始商标注册申请前,先通过商标网查询商标是否被注册,或是否有近似商标,如果有,则需要考虑更改自己的商标以和在先商标区分开来。

2、了解商标法相关规定在注册商标前,要熟知《商标法》中有关商标注册的禁用条款,避免因为触犯这些条款而被商标驳回。

3、加入自己的独特标志在注册商标时,在商标中加入自己独有的标志,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商标因为近似被驳回。比如注册肖像商标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或者是在图形商标中加入肖像元素。因为每个人的肖像都是独一无二的,因此注册肖像商标与他人类似的可能性极低。

4、放弃蹭大牌的侥幸心理要摈弃傍名牌心理,不少商标注册人希望通过和名牌类似的方式才蹭蹭对方的名气,心存侥幸心理,但这样的商标基本上是不会被通过的,只会耗费时间精力。

其实,商标转让合同是有的,因为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注意。

1、转让人应注意:

一、受让人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限制依法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作为商标权的受让人?

二、商标转让费尽可能约定分期支付。合同签订时已支付部分费用的,其余部分在商标转让核准公告后支付。协议应避免在商标转让批准公告后一次性支付?

2、商标受让人应当注意:

一、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商标转让人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商标专用权有效。合同应附有鞍山商标注册证。需要提醒的是,受让方不仅要依赖转让方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还要调查转让方是否为商标注册人。此外,还需了解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与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是否一致。转让人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地址与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地址不一致的,商标局不予受理?

二、为了防止不同的生产者或者服务提供者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中使用同一商标而产生混淆,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应当明确约定,商标权人转让其注册商标时,应当与在相同或者类似的商品或者服务中注册的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商标一并转让给同一受让人。

三、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后续的商标转让不影响在先使用许可的效力。被许可人可以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继续使用该商标,对转让商标的受让人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应明确约定商标权的许可状态。

3、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应注意:

一、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注册商标转让经核准后,应当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由于受让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核准公告之日未取得商标专用权,双方在此期间的权利义务应当明确约定?

二、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在明确办理注册商标转让手续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事实上,双方在签订和履行商标转让合同时,必须充分了解和理解所转让的商标,并在签订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最大限度地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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